来源:中国儿童文学网 作者:刘易斯·卡洛尔
“我不到一英里高。”爱丽丝说,
“将近两英里了。”王后插话说。
“你够了。”国王又说,
“不管怎么说,我反正不走,”爱丽丝说,“再说,那根本不是一条正式规定,是你在这儿临时发明出来的。”
“这是书里最老的一条规定。”国王说。
“那么这应该是第一条呀。”爱丽丝说。
国王脸色苍白,急忙合上了本子,他以发抖的声调低声对陪审团说:“请考虑评审意见。”
“陛下,好了,又发现新的证据了。”白兔急忙跳起来说,“这是才拾到的一张纸。”
“里面说什么?”王后问。
白兔回答:“我还没打开来呢?但是看来是一封信,是那个罪犯写给……给一个什么人的。”
“肯定是这样,”国王说,“除非它不是写给任何人的,而这不合情理。”
“信写给谁的?”一个陪审员问。
“它不是写给谁的,事实上,外面什么也没写,”白兔一面说,一面打开摺叠的纸,又说,“根本不是信,而是一首诗。”
“是那罪犯的笔迹吗?”另一个陪审员问。
“不是的,这真是奇怪的事。”白兔说。这时陪审员全都感到莫名其妙。
“一定是他模仿了别人的笔迹。”国王这么一说,陪审员全都醒悟过来了。
这时,武士开口了:“陛下,这不是我写的,他们也不能证实是我写的。末尾并没有签名。”
“如果你没有签名,”国玉说,“只能说明情节更恶劣。这意味着你的狡猾,否则你就应该像一个诚实的人那样,签上你的名字。”
对此,出现了一片掌声。这真是那天国王所讲的第一句聪明话。
“那就证明了他犯罪。”王后说。
爱丽丝却说:“这证明不了什么!啊,你们甚至不知道这首诗写的是什么呀!”
“快读一读!”国王命令道。
白兔戴上了眼镜,问道,“我该从哪儿开始呢?陛下。”
“从开始的地方开始吧,一直读到末尾,然后停止。”国王郑重地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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