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官放火 来源:网络 作者:佚名 田登做了郡守,忌讳人们称他的名字,凡有触犯者必遭毒打。于是,全州的人都把“灯”说成“火”。正月十五元宵放花灯,允许老百姓进州城游览观看。官吏就写了一个榜文高悬在街头:“本州按照老习惯,放火三天。” ·上一篇文章:猩猩食酒·下一篇文章:望洋兴叹 转载请注明转载网址: http://www.gushihai.cn/news/zgyygs/0710161650181BEF850E1B2B6HH5I221.htm 标题 副标题 全文 作者 关键字 导航 来源 相关内容 无相关新闻